疫情之下,開證行信用風險不容忽視
很多出口企業認為信用證支付方式風險非常低,知名開證行開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的信用風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悄然地改變著出口企業的認知。下面,我們就從一起疫情期間知名開證行無理拒付的案例說起。
一、案情介紹
深圳電視接收機出口企業A公司于2019年11月向黎巴嫩買方B出口了一批衛星和有線電視接收機及配件,價值60萬美元,約定支付方式為20%預付款,余款180天遠期信用證支付。余款48萬美元對應信用證由黎巴嫩知名銀行C銀行開出。A公司交單后,收到開證行C銀行的承兌電文。然而,2020年6月3日,信用證承兌日到期,開證行并未付款。
A公司遂聯系黎巴嫩買方B,B反饋付款義務在C銀行,建議A公司向C銀行催討。于是,A公司一方面聯系買方,讓買方協助與開證行溝通推動處理,但并無結果;另一方面通過國內交單行給C銀行發催收電文,累計發送了6次,C銀行均無反饋。直至2020年9月24日第7次催收電文發過去,C銀行才反饋由于黎巴嫩盛行的財務危機、疫情的暴發和資金控制,其不能支付該信用證項下的款項,并表示他們已要求開證申請人(黎巴嫩買方B)與受益人(A公司)協商通過信用證以外的方式來解決該款項的支付。
A公司轉而與黎巴嫩買方B協商通過信用證以外的方式來解決該款項的支付,并向買方B提供了分期還款方案供其選擇。但是買方B對于A公司提出分期還款方案并不予理會。
A公司在與黎巴嫩買方B和開證行C銀行溝通均沒有結果的情況下,向中國信保提出索賠。
二、案件處理
(一)快速理賠
2021年3月,中國信保受理該案件后,快速委托渠道開展了勘查工作。經調查,買方B承認貿易事實,并確認收到涉案貨物且交易金額無誤,但表示項下無到期應付的欠款,稱A公司未收到貨款問題在于C銀行拒付,C銀行要求其存更多存款,但買方B認為自身并沒有義務這么做。開證行C銀行則對渠道的調查不予反饋。
中國信保經審核,認定本案致損原因為開證行拖欠,屬于保險責任范圍,迅速完成定損核賠,支付賠款給A公司。
由于A公司并未在投保保單項下申請黎巴嫩C銀行的信用限額,中國信保只能根據其保單約定的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自行掌握限額定損核賠。雖然中國信保快速支付了賠款,但相對A公司損失來說,賠付金額較為有限。委托中國信保的追償成了A公司能否成功減損的關鍵。
(二)有效追償
中國信保在接受A公司委托后,第一時間委托了黎巴嫩當地渠道向開證行C銀行催收。盡管渠道多次催討,C銀行仍不斷以財務危機、不可抗力為由拒付信用證。渠道建議向黎巴嫩中央銀行投訴C銀行或者在當地向C銀行提起訴訟,但需要A公司提供相應的授權委托書等材料。
中國信保研究后,遂建議A公司簽署授權委托書給渠道,方便渠道實施上述追償方案。A公司接受了中國信保的建議,簽署了授權委托書,并在中國信保的協助下辦理了公證認證材料。
中國信保的渠道拿到A公司授權委托書后,再次嘗試聯系C銀行,并通過多種方式向C銀行溝通。C銀行最終于2021年8月中旬同意還款,并提出8月支付28萬美元,剩余的20萬美元在4個月支付完畢,每月支付5萬美元的還款方案。中國信保對此征求A公司意見,A公司同意了該分期還款方案。
收到款后,A公司激動地向中國信保深圳分公司贈送了“濟危及時雨,信保暖人心”的錦旗。
三、案件啟示
(一)疫情之下,不可盲目信任知名開證行
據了解,A公司2017年就開始與黎巴嫩買方B合作,歷史累計交易金額超220萬美元,且交易方式一直是20%預付款,80%尾款180天遠期信用證支付,開證行也一直是C銀行。C銀行成立于1962年,為國際排名前500名的知名銀行,也是當地最大的銀行。正是因為如此,即使中國信保的客戶經理多次建議A公司對信用交易金額超過自行掌握限額的買方/開證行均申請信用限額,但A公司還是認為開證行風險是非常可控的,沒有必要申請。A公司沒有料到如此知名的銀行也會發生拒付的風險。
眾所周知,2020年初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全球經濟重挫。黎巴嫩這個中東曾經的“小瑞士”也未能幸免于難,疫情嚴重加劇了黎巴嫩的經濟危機和金融危機,進而導致曾今信譽良好的C銀行也開始上演無理拒付的戲碼。可見,疫情之下,出口企業在采用信用證作為結算方式時,不可再以從前的“思維定勢”論之,在充分了解開證行歷史信用情況的基礎上,最好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以便有效地轉嫁風險。
(二)規范履行被保險人義務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本案中,A公司投保的為中小企業綜合險保單。根據保單約定,買方或開證行發生拖欠風險時,A公司應在風險發生后30天內,即應收賬款到期后60天內向中國信保提出索賠。然后,在本案項下,A公司在發生風險后,并未及時向中國信保報案,而是花了大量的時間進行自追。所幸在A公司自追期間,C銀行并未發生重大的風險異動,否則待A公司報案,中國信保再介入追償時將已錯過最佳追償時機,極大地影響案件追償效果。
中國企業通常秉持“以和為貴”的思想,希望和交易方維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不到萬不得已,不愿撕破臉皮。中國信保能夠理解出口企業的上述難處,也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給予專業建議。出口企業在發現風險異動信號時,應及時向中國信保報案,這樣中國信保才能夠在第一時間迅速介入調查了解案情,最大限度地協助出口企業減損。
信息來源:中國信保深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