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拒收案件,買方三重打擊,五條避險建議
新冠疫情對全球經濟的影響仍不容小覷,全球經濟正逼近衰退,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正受到美元走強、借貸成本高企和資本外流“三重打擊”,債臺高筑的國家受沖擊尤其沉重,伴隨著多國貨幣大幅貶值,對于廣大出口企業來說,需時時警惕收匯風險。
下面與廣大出口企業分享一宗成功的拒收減損案件,拋磚引玉,引發思考:
案情概況
2022年7月25日,天津S公司向坦桑尼亞買方P公司出運一票貨物,合同總金額為USD 1,200,000.00,付款方式為“預付款USD 320,000.00,余款到港前付清”。貨物出運前,買方P公司全額支付預付款。2022年8月20日,貨物到達目的港,但買方P公司反饋因市場價格下跌及外匯大幅貶值,無法付款贖單,產生拒收風險。
2022年8月22日,天津S公司向中國信保天津分公司通報拒收風險,并正式提交索賠申請,索賠金額為USD 880,000.00,本案適用信用限額OA 120天,50萬美元,存在超限額出運。
受理索賠后,為避免高昂的港口費用和貨值損失,中國信保天津分公司建議被保險人S公司盡快處理貨物。經過初步詢價,被保險人S公司申請轉賣新買方H公司。鑒于轉賣差價、海運費用、港口費用等因素導致預估損失高達50%,中國信保建議天津S公司謹慎考慮轉賣方案,同時考慮到買方P公司已支付大額預付款,后續收貨意愿強烈,建議附條件放貨給買方P公司,以實現最大程度減損。
在中國信保天津分公司的指導下,天津S公司與買方P公司的舉行多輪協商,初步達成“折扣USD46,000.00,余款分期付款”債務和解方案。中國信保建議收取一部分現款,簽署《付款保函》(PAYMENT GUARANTEE),以書面形式明確還款計劃、港雜費用分攤等問題。
2022年9月22日,買方P公司正式簽署《付款保函》,具體內容為“被保險人S公司給予折扣USD 46,000.00,2022年9月30日前付款USD 600,000.00,被保險人S公司電放正本提單,余款買方S公司承諾將于10月30日前付清,港雜費用由買方承擔”。中國信保審批同意被保險人S公司的以上貨物處理方案。
截至目前,買方P公司已按照《付款保函》,履行全部付款義務,并完成清關收貨程序,成功化解本案項下拒收風險。考慮到買賣雙方后續合作關系,被保險人S公司放棄折扣貨款USD46,000.00項下的索賠權,并于2022年11月7日向中國信保天津分公司申請撤銷案件。
風險提示
受到新冠疫情和美國不斷加息的影響,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正受到美元走強、借貸成本高企和資本外流“三重打擊”,導致貨幣大幅貶值,流動資金緊張,買方出現拖欠貨款或拒收貨物。為做好風險管控工作,避免拒收項下的潛在損失,中國信保建議如下:
1.時時跟蹤貨物流轉
在貨物出口后,出口企業仍需要時時關注貨物流轉記錄和監控貨款回款情況,直至貨款入賬,落袋為安。
2.合理約定預付款
出口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約定預付款的方式,一方面核實交易對象的真實性,核查收款水單的賬戶信息與合同買方信息是否為同一主體;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已收預付款,增加買方的違約成本。
3.時刻關注買方風險
時刻關注買方的風險變動,一方面積極與貨代了解買方的情況;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中國信保申請《資信調查報告》,了解買方經營情況。上述案例中,天津S公司之所以能第一時間察覺拒收風險,得益于時刻與買方溝通回款進程,及時發覺買方風險異動情況。
4.及時通報風險
按照保單約定,及時向中國信保通報買方風險,并在中國信保的指導下,積極協商貨物處理方案,統籌分析貨物處理方案優缺點,選擇最佳貨物處理方案,實現最大程度減損效果,維護保險雙方合法權益。
同時,中國信保作為堅強的后盾,將履行政策性職能,盡最大努力協助廣大出口企業與海外買方進行談判,積極承擔風險補償義務。
5.賬目清晰,債權明確
在拒收項下,出口企業要及時與買方簽署《對賬函》或《付款保函》,明確雙方的債權債務金額,確定貨物處理方案和權利義務分配。同時,《對賬函》或《付款保函》也可以作為中國信保后續定損核賠的重要證據。
信息來源:中國信保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