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誠可靠 條款證據價更高
質量糾紛是一個農產品出口企業不得不時常面對的問題,不少企業由于缺乏經驗,可能會被國外買方惡意拖欠貨款而不知所措。在中國信保遼寧分公司轄區內,農業產業鏈是重點產業鏈,農產品出口企業眾多。本文將分享一則中國信保遼寧分公司處理的涉農小微出口企業理賠案例,并提出相關建議。
案情介紹
國內A企業向西班牙買方出口一票蜂蜜,貨值約5萬美元,合同約定貨到港后25天付款。A企業并未如期收到貨款,故向中國信保報案。中國信保委托海外渠道介入調查后得知,買方主張A企業的出口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故拒付貨款,并提供了合同約定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證明。
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難道真的是A企業的產品有質量問題?但同時,A企業也提供了一份由同一家機構出具的證明其產品質量合格的檢測報告。同一家檢驗機構卻出現了不同的檢驗結果,哪份檢驗報告才是可被采信的呢?
經比對后發現,兩份報告使用的檢驗方法不同。再通過詳細梳理證據材料后得知,雙方在合同和往來郵件中已明確約定了產品質量標準和檢驗方法(C13,SMR,TMR,F/G),但西班牙買方所使用的檢驗方法(NMR)并不屬于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此外,A企業還提供了西班牙買方在合同簽署前對蜂蜜樣品確認質量合格的書面證據。
事已至此,真相大白。A企業解釋道,兩種檢驗方法雖然都可以檢測出口貨物,但是檢測結果會大相徑庭,且根據行業慣例,在不同檢測方式下,貨物定價會完全不同。西班牙買方企圖通過混淆檢驗方法惡意拒付貨款的企圖在真相面前暴露無遺。
最終中國信保采信了A企業證據主張,及時對案件進行定損核賠。
經驗分享
針對類似本文所述海外買家以質量問題為由拒付貨款的情況,中國信保為出口企業提供以下建議:
1.嚴格約定質量條款
對于如農產品等較容易出現質量爭議的行業,建議出口企業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檢驗標準、檢驗機構、檢驗方法和檢驗時間等條款,如未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議與買方書面協商質檢條款。
2.力爭檢驗合格后再出運
如果條件允許,建議出口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出運前檢驗條款,并在獲得對檢驗結果的書面認可后再行出運貨物。
3.注意保留書面證據
書面證據是確定貿易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補充證明材料,對于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貿易雙方在交互過程中留下的溝通記錄往往會成為解決爭議的關鍵,因此建議出口企業完整保留對諸如產品質量問題等重要事項進行溝通的書面證據。
4.事前開展資信調查
建議出口企業加強事前風險管控,在與海外買方簽署合同前,通過中國信保對海外買方開展資信調查,以便掌握買方是否存在不良記錄,從而謹慎開展交易。
信息來源:中國信保遼寧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