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產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有進口經營權的企業為被保險人,補償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內按照進口合同規定支付預付款項后,依據進口合同有權要求并且已經要求國外供應商退還該預付款項,但由于供應商所在國家(地區)發生政治風險或供應商發生商業風險導致其不能收回相應預付款項的直接損失。
承保風險 | 商業風險 | 國外供應商破產或無力償付債務; |
國外供應商拖欠; | ||
政治風險 | 國外供應商所在國家(地區)頒布法律、法令、命令、條例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或限制國外供應商以進口合同約定的貨幣或其他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向被保險人退還預付款; | |
國外供應商所在國家(地區)或退款須經過的第三國頒布延期付款令; | ||
國外供應商所在國家(地區)發生戰爭、內亂、叛亂、革命、暴動。 | ||
賠償比例 | 最高賠償比例為90%。 |